业主维权,在这个强弱态势分明的时代,大多以失败告终。过去的维权,大多发生在业主与发展商之间,在一些开发商豪迈的承诺与惨淡的现实反差面前,不少业主很受伤。最近,情况又有了些微妙的变化。前些天在一个朋友家吃饭,席间说起了他的烦心事:“去年在望京附近买这个房,就冲这个项目建筑密度低,容积率小,公共环境好。谁知这两天开发商告诉我们,国家出新政了,二期要调规划,必须保证要有70%,九十平米以下的小户型,这不要命吗,居住档次、生活环境下来不说,房价也得跟着往下走”。听罢我无言以对。
这位朋友在国内也算是知名艺术家。艺术家嘛,总希望有一个安静的创作环境,能激发一些创作欲望,坐在空旷的草坪上仰望星空皓月,多少是能找到些感觉的,眼看这好景无多了,惆怅之中,又独自多喝了几杯。我与他打趣道:“艺术得深入生活,深入大众,今后小区密度大了,各类人群多了,正可发掘更多创作题材,岂不妙哉?”他直直盯着我看了半天,最后憋出一句话来:“你说我这事找谁去?”
这问题真把我问住了,找谁去?小户型新政是九部委联合颁布的,也没授予哪个部委有解释权,按职责划分应找建设部,但建设部口径似乎也不太统一,房地产司官员一个说法,政策研究中心官员又是一个说法,左看右看这政策,有些象天上的月亮,时隐时现、朦朦胧胧,多少有些令人困惑。
我对他说,没得找,多少人连房子都住不上,你还挑环境,你以为你是谁。朋友有些搓火:你没事吧,他们住不上房子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乐了,艺术家就是艺术家。
能没关系吗。你看房价这么高,买不起房的人这么多,政府着急了,所以干脆一刀切,凡没拿到开工证的项目一律需要改规划,增加小户型供应量,这不才把你惹急了。虽然买小户型的业主未必就愿意和你这样疯颠颠的艺术家同居一区,但那也没选择,这叫行政调控。
朋友最后有点真急了,什么行政调控,这不成了公共大食堂吗?这时,另外一个许久没说话的哥们撇了撇嘴:真没文化,什么公共大食堂,这叫“和谐社会”。
这不是笑谈,而是一个真实的、也颇有代表性的故事。从这个故事中所反映出来的事实以及事实背后的含义,已非一项简单的政策措施所能覆盖或解释。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有必要提醒我们做一些深入的思考。
其一,它说明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与市场化进程,社会分层已客观存在,不同社会阶层所表达出来的需求也存在明显差异,这是不以人的好恶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也不是道德范畴评价的问题。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同的需求既有经济方面的含义,同时也具有社会层面的含义,是否尊重这样客观存在的市场需求,应该成为制定房地产公共政策的基础考量因素。
其二,它也说明,当这项政策制定时,并没有兼顾对原有利益群体与法律关系的尊重。这表明,作为市场经济基础的法治与权利意识还没有成为现有体制的一致共识,政策与法律的冲突依然存在。
其三,它还说明,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时,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咨询沟通渠道、意见反馈机制与协商机制,公民的利益常常处于一种弱势状态,而这样的状态容易加重公民的不安全感与抵触情绪,有关政策的实施会缺乏相应基础,并在实施中遭遇相应阻力与冲突,增大政策的交易成本与执行难度,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其四,这项政策的急躁与摇摆反映了现行体制与市场经济法则在经济与社会发展思路与行为上的差异,反映了体制因素与市场因素之间的明显冲突,这种冲突必然会给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带来过大的政策成本,迫切需要通过坚定不移地深化体制改革加以有效解决。
应该肯定,这项政策的初衷无疑是好的,对于节约城市土地资源,扩大住宅供应量等方面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落实到具体措施时就需要格外慎重。通过这个事例可以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策的制定仅仅有善良的愿望是远远不够的,理性现实的态度、尊重法治的精神及实证的研究不仅应该成为制定公共政策的基础,也同样是公共政策能够有效实施的前提。令人欣慰的是,在最近建设部新出台的解释性文件中,对小户型政策做出了调整性的解释,不再要求以每个项目为单位一律执行70%的小户型比例政策,而是以城市为单位进行总量控制。艺术家朋友也许可以松口气了。然而,这个故事给人们的思考却远没有结束,关于体制问题,关于政策成本,关于法治精神,关于市场经济,关于如何建立和谐社会等等话题,都还留有长长的余味。(杨乐渝/文)
转自《蓝筹地产评论》